案件实情:2018年3月21日,被告人付某在没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,在我市奉贤区通阳路某理发店内,以300元的价格向被害人葛某出售“溶脂针”一支并为其注射,之后付某又至江海路某酒店附近,以3100元价格...